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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2号)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621号文《关于准予鹏华新丝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年第1次分红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6月16日基金名称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基金主代码501025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10日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广发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5年6月16日起,广发证券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一、适用基金范围序号基金名称基金代码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24073上银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024074注:在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目录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0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2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3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9五、基金财产保管10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3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6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9九、基金收益分配24十、信息披露25
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重要提示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下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1月16日证监许可2018133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4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重要提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7日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为进一步丰富基金投资品种,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存托凭证纳入交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六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目录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鉴于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管理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六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目录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第一部分前言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以下简称“《基金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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